我知道他喜欢我,虽然他从没说过什么。但我不是梁山伯那只呆头鹅,跟人家祝英台住在一起三年,人家还在十八相送暗示了那么多他还听不明白,真笨!
他喜欢我,我感觉得到。不只是我,就连我身边的人都察觉得到,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?
他不是很帅。这是失败的第一点,我爱帅哥。
他不是很有钱。这是第二点,我爱钱,谁不爱呢?
他喜欢的跟我不同。这是第三点。这样的话就没人陪我去做我喜欢的事了,我会很闷。。。
但是我们很合得来,很聊得来。有时我会想,我们两人就像是暮光之城中的贝拉和jacob之间的感情和默契一样。但我喜欢的是爱德华。
最吸引我的一点是他是唯一一个看清我面具下的真实的自己。当他第一次说出我的想法时,吓了我一跳。我一向都把自己隐藏得很好,就连家人都弄不清楚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。
我还没打算要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弄得复杂,维持着这样很好。暧昧从来就是爱情最美的阶段。
………………还是很可爱的分割线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今天,跟往常一样风和日丽,让人昏昏欲睡。黑板前的历史老师正用他那充满催眠性的嗓音述说着清朝的皇帝史。真佩服他能把那么有趣的历史说到那么沉闷!
有趣?历史这个让众多学子恨之入骨的科目,我竟然把它形容为有趣?
当然啦,要知道我最爱看的小说,古灵的出嫁从夫系列就是以清朝的康熙,雍正和乾隆的时代为背景。从此我迷上的朝代就多了清朝。
忍住想睡的欲望,草草抄下几个要点。好不容易捱到下课钟声响起,上帝感谢你!终于可以回家了。。。
“霈霈!”可是最后面传来了我的名字。没错,就是那个他。
“什么事?”边收拾书包边问道。
“去看电影好不好?”不怎么确定的声音。
“哪一部?”最近有什么电影上映吗?我太久没去注意这些了。读书,成了我日常活动。
“《哈里波特》。”声音变得有自信了,因为他知道我爱的。
“上映了啊?我要去,还有谁去啊?”
“不懂其他人怎样?”很不甘愿的样子。
“那我们两个人能去。”看他的表情就是想跟我去而已,满足他咯!暧昧,本来就是拉近又疏远的。
“好!”表情开始渐渐放松。
“那走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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